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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菸害防制法」修正條文自98年1月11日起施行!98年1月11日起,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及公共場所禁菸,違者最高罰新臺幣 1萬元。吸菸有害健康,公共場所禁菸已是全球趨勢,為營造清新健康無菸好環境,將持續推動菸害防制工作,營造更多無菸環境,讓所有市民及觀光客均能遠離菸害。相關網站:無菸整合網、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主題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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