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9年3日12日臺北市第四期行政區域調整,將原有16個行政區調整為12個行政區。本區係由松山區分出,將原松山區縱貫鐵路以南地區(光復南路以西光信、車層二里及華聲、正聲、中興、石景四里部分地區除外)與大安區位和平東路三段以北之黎順、黎平里、黎富里(後併入黎平里)三里及黎忠、黎安(原黎和里併入黎安里)二里部分地區合併而成,因信義計畫區位於區內,故取名「信義區」。